研究生处召开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推进会
为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文件精神,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18〕25号)要求,2018年7月6日上午研究生处在至诚楼424会议室召开了我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会。会议由谢世清处长主持,本次参加学位点合格评估的植物保护、作物学、畜牧学等19个学位授权点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研究生处文斌副处长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文斌副处长介绍了本次会议的背景,强调了合格评估中的注意事项以及教育部对本次评估的最新要求。学位办公室的史静老师从时间节点安排、材料提交要求等方面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进行了解读。纪元霞老师汇报了《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的填写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与会教师就近期自我评估工作中有关材料撰写、数据统计等方面存在的疑问进行了交流和讨论,研究生处领导及相关负责人给予了详细的解答。通过此次会议,各学位授权点进一步明确了评估工作的思路与重点。
最后,谢世清处长总结发言,要求各学位授权点按规定完成自我评估工作,按时报送评估材料,圆满完成本次合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