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08.9—2009.1学期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通知任课教师和本院学生:
一、 研究生老生于2008年9月1日开始上课,新生于9月8日开始上课。
二、研究生公共课课表由研究生处编排下发各学院,各学院所开设课程由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在网上排课后,自行打印课表发给每位任课教师、上岗导师并通知学生。
三、 研究生的公共学位课(英语精读、英语听力、自然辩证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由研究生处培养科分班教学,学生不必再选课。其他研究生课程无论专业学位课和选修课,均需在网上选课确认,网上选课时必须根据个人培养计划(一)和导师意见。网上选课时间为2008年9月1日—9月20日,选课操作方法及流程见网上地址:8081/Help/StuWWWManual.htm(进入学校研究生处主页的计算机上即可操作),选课结束后研究生处培养科将选课学生名单打印给任课教师,作为学生选课和成绩登记的依据。
四、 任课教师应将教学内容认真填写在《研究生课程教学记录本》上。上课时间、地点若有更改(包括请假),任课教师须提前通知学生,专业课请任课教师务必提前报各硕士点点长批准和各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备案,公共课报研究生处培养科批准备案,否则为教学事故。
五、 本学期公共课考试时间为2009年1月5日—12日。任课教师在考前认真填写好《记录本》上的“考试申报表”和“试卷登记表”,出好试卷(试卷模板可在研究生处主页“文件下载”处下载),专业课试卷和《研究生课程教学记录本》交给各院教学秘书,教学秘书负责试卷印制、安排监考教师和教室。公共课试卷和《研究生课程教学记录本》交研究生处培养科,由研究生处培养科安排监考人员和考场。
六、 任课教师须于考试后两周内完成试卷评分工作并填写成绩登记表,将“考卷”、“成绩登记表”报送给开课学院的研究生教学秘书,由各院研究生教学秘书于下学期开学两周内将汇总的成绩登记表报送到研究生处培养科,《记录本》和试卷保存在学院;公共课成绩登记表、试卷等材料由任课教师直接报送给培养科。
七、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处培养科联系,联系电话:5228958。
|